编办概况

舟曲县水政监察大队

【来源: | 发布日期:2017-04-17 】 【选择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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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16  年度)

 

 

 

 

 

 

单 位 名 称

舟曲县水政监察大队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舟曲县水政监察大队

宗旨和

业务范围

监督检查水法规在全县范围内的贯彻执行情况,依法保护水、水域、水利工程和其他有关设施、护水正常的水事秩序。

   

舟曲县峰迭新区林业大厦6

法定代表人

苏平生

开办资金

4(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舟曲县水利水务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4

4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0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在上级的精心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及县编办的正确领导下,工作中,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中编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精神,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的工作思路,并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把加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宣传力度作为搞好工作的前提,把积极争取各级领导的支持作为搞好工作的关键,把依法办事、规范操作作为搞好工作的重要步骤,促进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有力地支持了我县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为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县编委办公室组织负责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人员,共同认真学习《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明确事业单位登记年检的范围、内容、程序以及非法人事业单位向法人事业单位过渡的原则和条件。在提高业务素质和明确任务的基础上,县编委办公室专门下发事业单位登记须知,使各单位明确了登记、年检程序和具体办法,并均按规定标准和要求办理非法人向法人单位过渡和年检有关手续。

今年以来,水政监察大队在主管局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部门的关心支持和指导下,在有关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下,不断深化水法宣传,提高执法能力,依法查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强化“一江两河”河道采砂管理,全体同志团结一致,努力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工作计划和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现将全年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深入学习政治理论和水行政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一年来,水政监察大队积极参与主管局组织的政治、思想理论学习,认真学习了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认真践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认真组织员工参加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坚持政治理论学习与业务学习相结合,积极学习水法律法规、水务管理、工程管理等方面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能力。 今年也是全面贯彻落实《甘肃省河道管理条例》的关键一年,主管局组织人员进行了广泛学习宣传,我队在内部也进行了多次的学习研讨,努力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工作。通过检查,查找问题、总结经验、加大整改,积极推动了我县河道管理走向法制化、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轨道,为努力开创全县河道管理工作新局面,创造了必要的条件。 二、强化水法规宣传,有效提高民众的水法制观念 加大执法力度,为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提供法律保障,我队抓住“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322日-28日)为契机,多形式地开展宣传活动,出动宣传车辆,张贴横幅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的形式宣传有关水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全县共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节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节选)》1500余份,增强了公众对水事违法行为以及开发和保护水资源的意识。此次宣传活动范围广、影响大,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使人们的水法制意识有所提升。 三、水资源费征收情况 水资源费征收是水资源管理工作中的重点,也是水资源管理中的重要环节。一年来,我们积极落实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理顺和完善水资源费的征收管理体系,采取灵活多样的工作方式,克服重重困难,加大征收力度,强化征收管理,保证了足额征缴水资源费。 根据《甘肃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我队严格按照征费程序合理征费,每半年对全县49座征收水资源费的电站进行实地抄表,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每半年对水电站的水资源费进行一次结算。对拖欠水资源费的用户按照《水法》的法律程序依次下发《水资源费缴费通知书》、《水资源费限期缴纳通知书》、《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法进行催缴工作。 今年,经过我队对全县49座上网电站的实地走访、催缴历年欠缴和今年全年应缴水资源费,共收取水资源费54万余元,超额完成了今年的水资源费征收任务。 四、河道采砂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日常巡查。我队坚持日常巡查不放松,认真做好日常巡查工作,全面落实了执法巡查制度,白龙江河道坚持每周至少巡查2-3次,每月巡查拱坝河流域不少于2次,每季度巡查博峪河流域不少于2次,做到及时把握水事案件发生的规律和倾向性问题,努力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对偷采河道砂石资源、乱采滥挖、填堵河道、违章搭建等一系列违法违章行为进行了有力的查处,保证了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和全县水事秩序的稳定。大队每次对重点区域和河道全线区域作好巡查工作,按要求及时填写巡查记录。 今年以来,我大队共对“一江两河”流域,重点巡查182次、突击巡查31次、一般巡查179次,共处理水事纠纷10次、涉水违法行为3次、接受群众举报3次。 二是加强河道采砂管理。按照甘南州城乡河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转发州委书记俞成辉20151215日在《甘南督查》第34期《11月份全州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督查报告》上的批示和中共甘南州委《督查通报》中对下一步工作整治任务和工作要求的批示精神和今年510日,俞书记对全州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和531日,俞书记在尼江快讯《卓尼县大力整治尼江地区采砂场点》(第17期)上的批示精神以及州水电字【2015275号《甘南州水务水电局关于开展全州城乡河道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从年初开始,我队提早安排,精心筹划,结合舟曲县工作实际,有计划、有步骤地认真组织开展了以清除河道内影响行洪的障碍物和遗弃的废旧采砂机械设备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行动。 从411日开始,在县委副书记马诚明和副县长孙军林的督查下,我队对白龙江舟曲河道内的废旧机械进行了彻底清除,对历史遗留影响白龙江河道行洪安全的砂坑进行了回填。整个拆除期间,我队共租用80t吊车一台,共计2次;25t吊车一台,共计28次;装载机一辆,共计25次;挖掘机一台,共计21次;翻斗车两辆,共计65次;租用氧焊切割机共计35次。截止612日,我队在白龙江河道流域共拆除废旧砂船、遗弃机械设备35处,回填砂坑3处。 我队在拆除废旧砂船、遗弃机械设备期间,砂船业主、当地群众有不同程度的阻挠、刁难情况,再加之汛期水流湍急,部分砂船没有道路,给拆除工作也带来了很大的困难。截止目前,通过克服种种困难,已完成对白龙江流域全部废旧砂船、遗弃机械设备的拆除工作,确保了白龙江河道行洪安全。 五、涉水行政许可及政务公开情况 我队制定了取水许可、水资源费征收、河道采砂许可等办理流程图,并将办理流程图公布在舟曲政务公开网上,方便公众咨询办理。今年全县共换发取水许可证12本。 水政监察大队在县委县政府、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比较圆满的完成了上级布置的各项目标和工作任务。在新的一年里,我队将坚持科学发展观,树立为民、务实、清廉和依法行政、依法治水的理念,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努力把我队打造成一支装备精良、作风过硬、纪律严明、廉洁高效的“知识型、实践型”水政监察队伍。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事业单位

委托意见

  兹委托登记管理机关公示我单位年度报告书

 

法定代表人:                    公章:

                             2017-03-20

举办单位意见(含保密审查意见)

经审查,同意公示。

         

填表人: 许正明  联系电话:17609413303  报送日期:2017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