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曲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623023063922264T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16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舟曲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中心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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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舟曲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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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和 业务范围 |
检测检验本县内农产品质量,保障消费者的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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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
舟曲县峰迭新区农牧大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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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赵淑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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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
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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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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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
舟曲县农牧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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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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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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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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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名称 |
舟曲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中心 |
从业人数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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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我单位今年以来登记事项未发生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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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体落实情况 舟曲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县人大的监督下,在州农产品检测中心和县农牧局的总体安排部署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法律条例规定,紧密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农资打假整治活动,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监督检查活动,与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集中力量对农牧业生产资料、农产品、农资市场进行了全面清理检查,重点加强了农贸市场、超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和生产基地产品抽检、国家禁用限用农药、高毒高残留农药、化肥、种子等农牧业投入品的监管、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园区追溯平台建设、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等工作,强化农产品质量标准,加强标准化生产、“三品一标”认证率、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使我县农产品质量抽检率达80%以上,抽检合格率达98%。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和取得的成绩 (一)专项整治开展情况 为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根据《甘肃省农牧厅关于印发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甘农牧发〔2016〕109号)和甘南州《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要求,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切实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制订了《舟曲县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组织农资打假成员单位开展全县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对全县农资产品经营店(种子、农药、肥料)及农产品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清理和检查。对农资、农药经营店重点检查有无销售国家禁止销售、使用和限用的农药以及未审先推、标签标注的内容与审定公告和登记批准的内容不符的农资产品,对农产品生产企业重点检查生产过程中有无使用禁限用农药的情况和农产品生产记录以及农产品检测结果情况。共检查城区乡村农资、种子、经营店39家,农产品生产企业2家,整顿农资市场3个(次),通过加强监管,规范了农资市场,为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创造了良好环境。 (二)县级农产品质检体系项目建设工作 项目设备招标采购工作按照初步设计批复执行,除采样车由省上统一采购外,同意配套的检测检验仪器设备71台(套)按照省农牧厅安排由州农牧局统一组织采购,设备采购项目于2015年11月24日完成了合同签订,第一批预付款55万元已支付给中标单位,实验室仪器70 %已运到我单位,实验室改造土建工程全部完成,实验室平台改造以及配套设备自采工作正在进行,所有项目预计年底完成。 (三)农业标准化基地示范点建设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情况 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现农产品生产、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的全程可追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甘肃省农牧厅关于贯彻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甘农牧发〔2014〕63号)和《甘南藏族自治州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实施办法》(甘南食安委〔2014〕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按照“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原则,先在有条件的干壳坝、插岗坝示范园区开展追溯试点建设, 逐步在农产品生产基地、专业合作社、蔬菜大棚以及种植大户全覆盖,推行标准化生产技术,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在两个示范园区推行农产品生产记录档案、农产品产地准出、农产品追溯示范点检验检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等4项全程质量管理制度;无公害蔬菜生产用药基本知识、无公害蔬菜生产技术规程、无公害蔬菜生产质量控制措施,制作成牌子在示范园区生产基地悬挂;并与两个示范园区签订《舟曲县示范园区蔬菜质量安全承诺书》;两个示范园区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推行电子信息追溯,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数据库,通过在数据库中上传农产品产地、品种、生产记录、批次、流向、监管、检测等信息,系统自动生成农产品追溯码,消费者可通过追溯码网上查询,查看农产品的相关信息。一旦发现问题,能够根据追溯信息进行有效的控制和召回,从源头上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实现农产品“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追溯,责任可追究、产品可召回、质量有保障”的可追溯管理,也将填补以前“追溯体系”中的空白项目。为全面推进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确保市、县、乡、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四级统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系统,追溯工作及时有效的开展,省上统一为我县农产品质检中心、9个乡镇、1个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配置了追溯应用硬件设备,对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和纳入监管名录的生产、收购、储存、运输等生产经营主体实现监管,可实现农产品全程可追溯。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 为及时了解农产品安全状况,坚持日常抽查和重点抽检相结合,通过对全县主要大型超市、农贸市场、农产品生产基地等定期或不定期农产品采样检测,截止11月份,共开展了42次农产品(种植业)质量安全快速检测和监督抽查,全县共抽查蔬菜、水果2120个样品,合格率99%以上。 (五) “三品一标”认证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三品一标”认证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在原有取得的基础上,我中心根据年初制定的“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工作年度计划,依据我县独特的气候环境和地域优势,2016年新认证无公害农产品3个(土鸡蛋、土鸡2家),分别为15万羽、21万只,绿色食品2个(花椒、核桃),面积1583亩,全国地理标志农产品3个(舟曲土鸡、舟曲花椒、舟曲核桃),分别为100万只、46605亩、10.74万亩,舟曲花椒、核桃9月21日顺利通过由农业部组织的2016年第三次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专家评审会,舟曲土鸡申报材料上报省级部门审核。 (六)开展对无公害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和绿色食品标识使用专项检查 根据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和省绿色食品办公室下发的文件精神,我中心组织人员依法开展无公害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和绿色食品标志市场监察工作,选取当地有代表性的超市,大型农贸批发市场,集中查处标识与实物证书不符、不规范印制、伪造或冒用标识等行为,重点检查绿色食品产品用标规范情况,是否使用企业信息码,是否存在超范围用标现象。 (七)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工作 积极组织农业执法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在全县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围绕“人人关心食品安全,家家享受健康生活”、“消费与安全”这一主题,采取广播、电视、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画,举办知识讲座,组织现场咨询等方式,进乡村、进基地宣传普及农产品安全知识,提示农业生产中常见的质量安全隐患,发放执法手册,传授科学种植、养殖技术,规范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使用知识,推进科学种植、养殖技术水平,提高居民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消费水平和鉴别、抵制问题食品的能力,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在宣传期间共出动宣传车辆6台(次),出动执法人员、专业检测人员45人(次),发放“识别伪劣农资、兽药、添加剂”宣传资料、宣传挂图、执法手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资料500多份,接受群众咨询问答500多人次,切实增强了老百姓质量安全意识,提高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与菜农、果农、农产品生产加工业主签定“规范经营农资产品承诺书”100份,发放“国家禁限用高毒农药名单”和“购买使用农资产品时的注意事项”各100份。切实增强了老百姓质量安全意识,提高了农产品生产者和农业投入品经营者的守法意识,从源头上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责任大任务重。目前存在的问题:一是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还不是很强,从业人员科技文化程度底,管理难度大。二是农产品及初级加工产品执法管理薄弱。三是检测力量不足。四是农产品质检体系项目建设正在进行。五是经费不足。县财政没有专项经费,检测设备、监测经费、执法经费不足,给工作带来了一定影响。 四、今后的工作思路 农产品数量安全基本解决之后,质量安全已经成为影响农业经济发展、农民增收的重要因素,必须把质量安全摆在农业工作的首位,要调整工作思路,实现工作重心转移和思路创新,大力发展高效、绿色、有机、生态农业。 (一)扎实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步伐。围绕特色优势农产品,继续完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规范、农产品加工技术规范和产品质量标准,实施农业标准化推广示范基地建设,实现“按标生产、按标上市、按标流通”。 (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继续开展一系列的学习宣传活动,采用多种形式宣传,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悬挂横幅标语、分发宣传单和手册等形式及活动,让人民群众了解食品安全法知识,提高全民食品安全意识,通过多途径多方式宣传,强化了全社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三)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作为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推进农业标准化重要手段,积极争取各级对农产品质检体系建设项目的扶持,配齐配好质检仪器设备,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积极申请省级以上资质认证,充分发挥其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的重要作用。 (四)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坚决杜绝在蔬菜、水果上使用国家禁限用农业投入品的行为。以农业行政执法为抓手,组织开展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专项检查,净化农业投入品市场,强化源头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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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我中心无相关资质认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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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和 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2016年获得全省农业科技推广工作先进集体,无诉讼投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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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捐赠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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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委托意见 |
兹委托登记管理机关公示我单位年度报告书。
法定代表人: 公章: 2017-0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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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意见(含保密审查意见) |
经审核,同意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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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廖才军 联系电话:15009417334 报送日期:2017年03月28日